根据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》,2017年度丽江师专校级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一年研究周期已满,科技处将于2017年6月组织项目结项工作,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29日下午5:00以前,按要求提交相关结项验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(项目结项验收所需材料及装订要求详见附件一)。
地址:行政楼521科技处办公室
电话:0888-3196028
联系人:樊丹敏 夏平
科技处
2018年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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